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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化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09-11-05   发布人:lst   浏览次数:;

 

为了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,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为教学、科研、管理营造良好的精神氛围和工作环境,决定成立化学化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。

一、        化学化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组成

主任委员:李松田

副主任委员:赵干卿  汪保忠  杨维春

办公室主任:楮松茂

成员:

 香 马  威 楮松茂 白素贞 刘巧茹 冯 建

潘自红 吴华涛 秦德志 张 

 

二、        化学化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工作职责

1、全面负责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,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意见,提出校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方案。

2、配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的落实。

3、负责我院市级“青年文明号”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4、征集、提炼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语言。

5、创办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阵地,在学院主页上开设精神文明专题栏目,同时由精神文明委员会兼任网站管理委员会,负责学院主页的设计、制作、维护、更新。

6、提出年度精神文明创建计划和工作总结,建立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。

7、支持和组织师生参加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活动。

8、开展院(系)级精神文明创建的常态化工作,开展年度院(系)级文明班级和文明个人的评选工作。

9、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校级以上文明班级和文明个人(文明教工、文明学生)的初步人选。

 

 化学化学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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